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12月5日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12月9日9: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9: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14日24:00结束;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至8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考区选择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学段类别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面试当天需自带所学专业教材。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科目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
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师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有关报名及其他问题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